石峰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石峰区是株洲工业、科技、交通中心,北接长沙,西边湘潭,地处长、株、潭“金三角”前沿。石峰区辖辖5个街道,15个行政村,33个社区居委会,拥有田心高科园、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两大国家级工业园区。2015年,石峰区乡镇区划调整,区划调整后,石峰区共减少1个乡镇建制,现辖云田镇,田心、响石岭、清水塘、井龙、铜塘湾、学林6个街道。石峰区是国家“一五”、“二五”期间重点投资建设的老工业基地,是株洲市的工业“心脏”、湖南省新型工业化标志性区域,是新中国“电力机车的摇篮”和全国著名的冶炼化工基地。石峰区拥有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一批知名科研院所,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万余名,研发机构56家,其中国家级研发中心2个,博士后工作站3个,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中央各部门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等。石峰区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湖南省文明城区和湖南省十大投资环境诚信区等10余项荣誉称号。2017年12月14日,获评中国工业百强区。